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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司法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

发布日期:2026-05-14 13:00 来源:装备财务管理处

第一章 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武汉市司法局局机关拟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为局机关各类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范围

局机关各类政府采购项目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负责中标公示及签发中标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提供招标咨询服务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具备:

1.法人资格最低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代理服务。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上(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登记备案。

3.商业信誉最低要求,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②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a.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c.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e.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二)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均被否决。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

1.招标代理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基本情况(办公场地、人员配置,硬件设施、注册资金、获得的荣誉等佐证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主要业绩及相关代理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方案、承诺,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

4.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加盖公章)。

5.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加盖公章)。

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武汉”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页(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选择标准

根据报名的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服务费收取及业绩等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定。

五、报名及获取、递交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20265145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651917时00分。获取方式:到下方指定地点自取或自行网上打印

2.递交时间及方式:2026519日至5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52617时00分。递交方式:派送或邮寄至下方指定地点。(文件须包含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密封,并在启封处加盖公司印章)。

3.地点:武汉市司法局4楼417办公室(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5号)。

    联系人:熊伟         联系电话:82658144

    武汉市司法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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