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破产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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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债务人):单位名称 ,住所地: 省 市 区 路 号 座 层。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宣告申请人 破产清算。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有关情况:
申请人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经营范围为 。
自 年起,由于公司主要依靠举债进行外延式发展,发展规模过快,资金周转出现较大困难,而产品选型由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库存积压严重,加之同类产品更新发展很快,市场竞争激烈,现公司库存产品即使大幅减价也很难销售,因此,申请人几年来一直亏损严重,自 年 月以来已经停止向债权人清偿并停止生产经营。根据目前状况,公司要恢复生产、扭亏为盈已无希望。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资产为 万元,负债为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已属资不抵债。根据公司章程第 条之规定,公司股东会于 年第 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年第 次会议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同时通过了《职工安置预案》。
二、申请理由:
前述事实说明:申请人公司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经具备了法定破产条件。申请人认为,若不采取破产措施,则企业亏损日益严重,将使企业以及债权人等受到更大的损失。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7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清算。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