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一般人格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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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姓名,性别 ,汉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案由:一般人格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返还非亲生子 的抚养费 元;
二、依法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元;
二、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 年 月 日在 办理结婚登记。 年 月 日生育 。 年 月 日日双方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 与原告共同生活,之后大学毕业,原告帮助其就业、成家、创业,投入了毕生的心血和财力。
年初原告儿媳与原告发生争吵时爆料: 非原告亲生子。原告在惊疑中于 年 月 日日随同 到 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依据DNA检验结果分析,排除 与 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即 并非原告亲生子。
原告认为:被告新婚之后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生育 ,并对原告隐瞒真相,原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尽责地抚育儿子至大学毕业、独立生活,为此支出不菲的费用,被告应予返还;被告违背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侵害原告配偶权,欺骗原告36年,原告年事已高,真相揭晓后成为孤老,毕生心血付诸东流,对原告造成巨大精神打击和心灵创伤,被告理应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