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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3 14:47 来源:行政复议应诉三处

送达公告

梅再盛、徐华根、潘晓华、吴允浩、罗思远:

因多次向受送达人确认的地址发送下列文书均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受送达人公告送达下列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

被申请人

被复议行政行为

文书编号

送达内容

梅再盛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行政程序处理决定书》

武政复﹝20261051

《延期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延期三十日作出

徐华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履职答复书》

武政复﹝2026976

《延期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延期三十日作出

潘晓华

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

轨公(新)行罚决字〔20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政复﹝2026398

《延期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延期三十日作出

吴允浩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

武公(开)行罚决字〔20262132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政复﹝2026926927

《延期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延期三十日作出

罗思远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

武公(开)行罚决字〔20262132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政复﹝2026926927

《延期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延期三十日作出

特此公告

武汉市司法局

202663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3号武汉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联系人:行政复议应诉三处

联系电话:027-82658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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