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现就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起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9日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5号
收 件 人:武汉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邮政编码:430015
电子邮箱:whxzzf@163.com
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
附件:1.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集中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的有关工作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保留117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其中,67件文件执行原有效期,11件文件统一重新公布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39件文件长期有效。
本通告自X年X月X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执行原有效期的文件(共67件,有效期届满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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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文号 |
有效期届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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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武政规〔2020〕18号 |
2025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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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17〕24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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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门楼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18〕24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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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19〕22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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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的通知 |
武政规〔2021〕12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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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
武政规〔2021〕17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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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 |
武政规〔2022〕4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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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武政规〔2022〕16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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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武政规〔2022〕18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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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2〕22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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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城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2〕24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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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武政规〔2023〕13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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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武政规〔2023〕4号 |
2026年2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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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0〕20号 |
2026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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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武政规〔2023〕6号 |
2026年2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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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武政规〔2021〕6号 |
2026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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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3〕9号 |
2026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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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 |
武政规〔2021〕8号 |
2026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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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意见 |
武政规〔2021〕10号 |
2026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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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
武政规〔2021〕11号 |
2026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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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 |
武政规〔2021〕14号 |
2026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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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 |
武政规〔2021〕13号 |
202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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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
武政规〔2021〕21号 |
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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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2〕23号 |
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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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1〕20号 |
2027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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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1〕19号 |
2027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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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4〕1号 |
2027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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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5〕3号 |
2027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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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2〕2号 |
2027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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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5〕5号 |
2027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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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2〕5号 |
2027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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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2〕7号 |
2027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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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4〕8号 |
2027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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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汉市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
武政规〔2024〕7号 |
202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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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武政规〔2025〕6号 |
2027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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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4〕10号 |
2027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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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
武政规〔2025〕8号 |
2027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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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4〕11号 |
2027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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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18〕5号 |
2027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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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
武政规〔2017〕10号 |
2027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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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4〕13号 |
2027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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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级储备猪肉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2〕15号 |
2027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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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2〕19号 |
2027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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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2〕21号 |
2027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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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5〕7号 |
202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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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武政规〔2025〕9号 |
202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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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武政规〔2023〕1号 |
2028年1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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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武政规〔2023〕2号 |
2028年2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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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天河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5〕2号 |
2028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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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武政规〔2023〕7号 |
2028年7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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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武政规〔2023〕8号 |
2028年7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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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商业航天突破性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4〕6号 |
2028年8月14日 |
|
53 |
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全市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
武政规〔2023〕10号 |
2028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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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的意见 |
武政规〔2023〕11号 |
2028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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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武政规〔2023〕12号 |
2028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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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的通知 |
武政规〔2023〕15号 |
2028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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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3〕14号 |
2028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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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的通告 |
武政规〔2023〕17号 |
2028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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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
武政规〔2023〕19号 |
2028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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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 |
武政规〔2023〕16号 |
202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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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24〕2号 |
2029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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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升放气球安全管理的通知 |
武政规〔2024〕3号 |
2029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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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通告 |
武政规〔2019〕21号 |
2029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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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 |
武政规〔2024〕9号 |
2029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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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
武政规〔2024〕12号 |
2029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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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 |
武政规〔2025〕4号 |
2030年3月24日 |
|
67 |
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 |
武政规〔2020〕9号 |
2030年6月30日 |
二、重新公布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的文件(共11件,自有效期届满到本通告施行期间,执行重新公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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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文号 |
原有效期届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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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意见 |
武政规〔2020〕5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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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18〕25号 |
2025年12月31日 |
|
3 |
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承诺可开工”制度的意见 |
武政规〔2022〕14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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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房”登记办证工作的通知 |
武政规〔2019〕17号 |
2025年12月31日 |
|
5 |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 |
武政规〔2017〕58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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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17〕24号 |
2025年12月31日 |
|
7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工匠”培育计划的通知 |
武政规〔2018〕37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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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武政规〔2018〕39号 |
2025年12月31日 |
|
9 |
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全市“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规划建设手续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
武政规〔2019〕5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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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
武政规〔2019〕10号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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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武政规〔2017〕65号 |
2025年12月31日 |
三、长期有效的文件(共39件,部分文件涉及权力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及审批事项等内容,如新文件作出调整的,以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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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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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区与洪山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 |
武政规〔200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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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昌区与洪山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 |
武政规〔200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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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武政规〔20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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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失效和废止的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
武政规〔20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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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的通知 |
武政规〔2010〕14号 |
|
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
武政规〔2010〕22号 |
|
7 |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 |
武政规〔2015〕19号 |
|
8 |
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武政规〔201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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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部分文件的决定 |
武政规〔2016〕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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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和延长有效期的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文件的通告 |
武政规〔2016〕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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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武政规〔2016〕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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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
武政规〔2016〕21号 |
|
13 |
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武政规〔2016〕22号 |
|
14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部分涉及财政专项资金文件的通告 |
武政规〔2016〕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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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
武政规〔2017〕12号 |
|
1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
武政规〔2017〕46号 |
|
17 |
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下放部分市级审批权限的通知 |
武政规〔2017〕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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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武政规〔2017〕55号 |
|
19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
武政规〔2017〕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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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事项职责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 |
武政规〔2017〕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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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
武政规〔2017〕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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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著名商标管理部分内容的决定 |
武政规〔2018〕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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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 |
武政规〔2018〕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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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武政规〔2018〕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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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下放部分市级审批权限的通知 |
武政规〔2018〕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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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部分内容的决定 |
武政规〔2018〕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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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武政规〔2018〕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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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武政规〔2018〕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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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武汉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决定 |
武政规〔2018〕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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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宣布失效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武政规〔2019〕3号 |
|
31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武政规〔2020〕13号 |
|
32 |
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武政规〔202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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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办法》施行时间的通知 |
武政规〔2020〕17号 |
|
34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武政规〔2021〕4号 |
|
35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武政规〔2022〕17号 |
|
36 |
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告 |
武政规〔2022〕20号 |
|
37 |
武政规〔2024〕4号 | |
|
38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武政规〔2024〕5号 |
|
39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类文件的决定 |
武政规〔2025〕1号 |
附件2
关于集中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的有关工作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经认真清理研究,决定对3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集中修改,对6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4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一、集中修改3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具体内容
(一)对《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23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四、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中的“21.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大型企业搭建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产业、技术等供需对接活动。每年征集并发布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新场景推广目录。对本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购无资产关联关系的工业企业生产的纳入推广目录的新产品,年采购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较上年新增采购金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商业航天突破性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4〕6号)作如下修改:
1.将“二、突破性营造创新生态(三)加快商业航天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建立商业航天专利组合池,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校院所联合建立专利共享机制,探索专利资源使用新模式,推动存量专利转化”中的“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修改为“支持科技企业”;
2.将“三、突破性促进产业集聚(六)支持商业航天企业梯次发展”中的“对我市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商业航天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自进入当年起连续两年年度营业收入均增长15%(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稳规”奖励,各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不低于1∶1配套支持。对获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商业航天企业,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加快商业航天独角兽企业培育,对经认定入库并入选国内外权威机构榜单的,市级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并由各所在区按政策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修改为:“对我市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商业航天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商业航天企业,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加快商业航天独角兽企业培育,对(首次)入选国内外权威机构榜单并自愿申报的,市级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并由各所在区按政策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
3.将“三、突破性促进产业集聚(七)加大商业航天投资促进力度……鼓励商业航天领军企业来汉设立企业(集团)总部、区域总部以及研发中心、创新中心,由所在区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奖励”中的“由所在区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奖励”修改为“由所在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支持”。
4.将“三、突破性促进产业集聚(八)提高要素市场配置效率”中的“对引入战略科技人才及其团队的商业航天企业,根据人才项目落地情况可‘一事一议’提供综合支持”修改为“对引入战略科技人才及其团队的商业航天企业,根据人才项目落地情况提供综合支持”。
(三)《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3〕14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六条修改为“施工图审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并行的方式开展,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列入初步设计概算”。
以上3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修改后重新公布,执行原文件有效期。
二、废止6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9〕7号)
(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8号)
(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2〕13号)
(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25号)
(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3〕4号)
(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股权投资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3〕6号)
三、宣布失效4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
(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斗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2〕12号)
(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7〕21号)
(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0〕3号)
本决定自X年X月X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