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市级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项目和市级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及质量考评服务项目竞标公告
按照规定,现就武汉市司法局在全市遴选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承接市级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和市级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及质量考评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积极报名。(具体采购文件附后)
一、服务项目
(一)市级驻公、检、法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
1.项目预算:人民币28.8万元
2.最高限价:人民币28.8万元(此价为本项目最高报价,凡超过此价的投标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3.采购需求:市级驻看守所、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及法律服务,详细内容见项目采购文件。
4.合同履行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市级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及案件质量考评服务
1.项目预算:人民币18万元
2.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此价为本项目最高报价,凡超过此价的投标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3.采购需求:市级法律援助案件归档管理、质量评查、案例选编等服务,详细内容见项目采购文件。
4.合同履行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细内容见项目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址:武汉市司法局303室(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3号)
五、评议时间
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址: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3号)
六、评标办法
我单位将组织项目评议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在确保满足项目要求的基础上,以综合评分结果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武汉市司法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3号
联系方式:027-82658037
武汉市司法局
2025年7月16日
附件1
武汉市司法局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接市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项法律服务政府采购文件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所应提供总所授权)。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熟悉政府工作流程,有为政府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历,具有履行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和专业队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服务需求
(一)岗位设置
1.3个法律援助服务岗:市法院、市第一看守所、东湖高新检察院3个站点各1个,法定工作日值班(具体时间与派驻单位工作时间同步)。
2.刑事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市检察院、市第一看守所、东湖高新检察院3个站点的案件(市检察院根据需求灵活指派)。
(二)工作职责
1.解答法律咨询。
2.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
3.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等法律帮助。
4.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工作站认罪认罚法律援助案件。
5.做好值班咨询、法律援助事项、案件等相关工作台账,完成案卷立卷、归档。
6.按要求向法律援助机构报送业务统计数据和工作报告。
7.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组建不少于18人的服务团队,承担值班及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工作。
2.驻检察院、看守所值班人员应不少于12人,且具有独立代理刑事案件的执业经验,熟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程序要求及质量标准。
3.服务团队由1名执业十年以上的合伙人律师担任负责人,其他成员应具有至少三年以上执业经验。指派其中1名律师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
4.所有成员近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记录。
三、考核要求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到岗出勤率100%。
2.法律咨询解答耐心、细致,台账记录真实、完备,无有效投诉。
3.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规范,立卷、归档及时,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四、服务费用
1.值班服务费标准为8000元/月/岗,3个岗位一年预算人民币28.8万元。
2.值班律师办理站点认罪认罚案件的,补贴标准按照《武汉市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相关规定据实结算,另行支付。
3.值班服务费付款方式:
(1)按季支付: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人员进驻并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并于每个季度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并出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支付申请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季度项目金额。
(2)服务质量保证金支付:采购人一次性暂扣合同金额的5%留作服务质量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外包服务期满并整个项目通过质量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支付5%质保金的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支付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资金支付程序,支付剩余5%款项。
五、服务期限
合同履约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六、其他要求
采购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附件2
武汉市司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市级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及质量考评服务政府采购文件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所应提供总所授权)。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熟悉政府工作流程,有为政府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历,具有履行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和专业队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服务需求
(一)工作内容
1.工作日在线上实时回复归档咨询、接受预约申请,每周一、周二安排固定人员在市局坐班,接收、登记、整理、移交市级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督促案件承办人员完成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归档录入,对不符合立卷条件的案件,及时通知案件承办人员进行整改。
2.按照《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对归档案件进行初评,并根据《武汉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武汉市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办法》确定案件补贴增减项及金额。
3.对市级已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类)进行服务质量电话回访,并如实填写质量回访表。
4.做好司法部法援案件管理系统录入及台账记录,按月上报相关工作数据,并按要求形成工作报告。
5.从已归档法律援助案件中挑选优秀典型案件,通知承办人员进行案例编写,并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典型案例编辑要求进行加工整理。
(二)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其中质量考评人员不少于3人。
2.服务团队由1名执业十年以上的合伙人律师担任负责人,质量考评人员应具有至少五年的执业经验。团队成员应承办过法律援助案件,熟悉市级法律援助案件立卷归档及质量考评的相关规定(负责接收、整理案卷和电话回访人员不受上述执业经历和年限的限制)。
3.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编辑能力。指派其中1名律师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
4.所有成员近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记录。
三、考核要求
1.服务年度内市本级已归档案件考评完成率100%。
2.经考评合格的案卷在各级质量抽查、同行评估中合格率100%。
3.客观真实记录受援人满意度评价,服务年度内市本级已归档申请类案件服务质量回访率100%。
4.及时督促案件承办人员完成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办结录入,办结案件录入完成率100%。
5.质量考评人员不得考评本人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
6.报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符合省司法厅、司法部典型案例编辑要求。
四、服务费用
1.具体费用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工作按1000元/天/13件标准计酬,一年预算金额为18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1)按季支付: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人员进驻并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并于每个季度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并出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支付申请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季度项目金额。
(2)服务质量保证金支付:采购人一次性暂扣合同金额的5%留作服务质量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外包服务期满并整个项目通过质量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支付5%质保金的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支付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资金支付程序,支付剩余5%款项。
五、服务期限
合同履约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六、其他要求
采购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市级驻公、检、法法律援助工作站相关法律服务评分细则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评议打分细则 | 分值 |
价格部分(10分) | 报价得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分。 | 10 |
商务部分(43分) | 荣誉表彰 | 供应商受政府表彰的: 获国家级表彰荣誉的得5分; 获省级表彰荣誉的得3分; 获市级表彰荣誉的得2分。 (需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10 |
1.供应商基层党组织健全的,得1分; 2.获得省(部)级党建荣誉的,得3分;获得市级党建荣誉的,得1分;此项满分4分。 (需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5 | ||
律所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区级以上行政机关(含行政机关职能部门,不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或者服务业绩证明等其他盖章的有效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 | 10 | |
1.供应商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法律援助机构驻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工作站法律服务)的,每有一个得3分,满分15分。 (参加市本级驻公、检、法工作站服务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该项工作的证明材料,以市本级工作记录为准;参加其他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工作站服务的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服或者服务业绩证明等其他盖章的有效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 2.因工作良好,得到公检法派驻单位肯定或表彰的,得3分。 (需要提供派驻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 18 | ||
技术部分(47分) | 团队人员配备 | 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18人,均为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有刑事辩护经验的成员不少于12人,团队负责人为执业十年以上的合伙人律师。 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每多增加2名符合要求的律师,得1分,本项满分3分。 (需提供全部律师团队工作年限、刑事案件执业经验证明材料) | 3 |
团队成员专业度 | 1.服务团队中具有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取得法学博士学位的,每一名得1分,此项满分2分。 (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清晰影印件) 2.服务团队中有获省级及以上表彰荣誉的律师,得2分;有获市级及以下表彰荣誉的律师,得1分;此项满分3分。 (需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技术水平较高,有部级专家库成员的,得3分;省级专家库成员的,得2分;市级及以下专家库成员的,得1分;此项满分6分。 (需提供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11 | |
团队成员经验 | 根据团队成员项目经验进行评分: 80%以上团队成员近三年有在驻公、检、法工作站值班服务经验的,得6分; 70%以上团队成员近三年有在驻公、检、法工作站值班服务经验的,得4分; 60%以上团队成员近三年有在驻公、检、法工作站值班服务经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需提供显示团队成员姓名及服务时间的服务合同关键页;若服务合同未能显示类似值班服务律师姓名及服务时间的,则需提供委托单位或派驻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者工作记录)。 | 6 | |
根据本项目团队律师近三年承办刑事认罪认罚案件量进行评分: 不少于40件的,得5分;25-39件的,得3分;10-24的,得1分;少于10件的,不得分。 (需提供法律文书关键页复印件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相关经验证明材料) | 5 |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法律服务方案完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案件办理、培训管理、质量保证、后续服务等内容),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得12分;法律服务方案较完整、较为具体,符合采购要求,得9分;法律服务方案不完整、不具体,但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6分;法律服务方案不符合采购要求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12 | |
各项管理 制度 | 对供应商的十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分配机制、收结案制度、案件讨论研究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执业风险防控制度、行规行纪制度、投诉查处制度、律师事务所决策制度、律师收费制度、律师考核培训制度)进行评分,每项1分:制度健全完善、合理规范单项得1分;制度基本健全单项得0.5分;制度欠缺或设定不合理单项不得分。 | 10 |
注:1.本评分细则所称近三年为2022年7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2.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市级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及质量考评法律服务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评审分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价格部分(10分) | 报价得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分。 | 10 |
商务部分(34分) | 获得荣誉 情况 | 供应商受政府表彰的: 获国家级表彰荣誉的得5分; 获省级表彰荣誉的得3分; 获市级表彰荣誉的得2分。 (需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10 |
1.供应商基层党组织健全的,得1分; 2.获得省(部)级党建荣誉的,得3分;获得市级党建荣誉的,得1分;此项满分4分。 (需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5 | ||
律所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区级以上行政机关(含行政机关职能部门,不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或者服务业绩证明等其他盖章的有效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 | 10 | |
供应商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法律援助机构案件质量考评)的,每有一个3分,满分3分。 (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或者服务业绩证明等其他盖章的有效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 | 9 | ||
技术部分(56分) | 团队人员配备 | 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质量考评人员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应为执业十年以上都任合伙人律师,质量考评人员应为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熟悉案件办理、归档及质量考评的相关规定,且三年内承办过法律援助案件。 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每多增加1名符合要求的质量考评人员,得1分,本项满分3分。 (需提供全部律师团队执业年限、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经验等证明材料) | 3 |
团队成员专业度 | 1.团队成员专业技术水平较高,有部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的,得5分;有省、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的,得3分;有区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项满分5分。 2.团队质量考评人员中评估专家人数占比: 40%以上的,得5分;20%以上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需提供聘书或相关部门官网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10 | |
团队成员经验 | 根据团队成员近三年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含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经验进行评分: 参加部级质量评估每次得4分,此项满分8分; 参加省(市)级质量评估每次得3分,此项满分6分; 参加区级质量评估每次得2分,此项满分4分。 (需提供邀请函、法律援助机构证明或者系统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18 |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法律服务方案完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排、培训管理、质量监管、系统录入、数据统计、服务回访、档案管理、案例采编等内容),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得15分;法律服务方案较完整、较为具体符合采购要求,得10分;法律服务方案不完整、不具体,但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5分;法律服务方案不符合采购要求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15 | |
内部管理 制度 | 对供应商的十项管理制度(包括分配机制、收结案制度、案件讨论研究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执业风险防控制度、行规行纪制度、投诉查处制度、律师事务所决策制度、律师收费制度、律师考核培训制度)进行评分,每项1分:制度健全完善、合理规范单项得1分;制度基本健全单项得0.5分;制度欠缺或设定不合理单项不得分。 | 10 |
注:1.本评分细则所称近三年为2022年7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2.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向有关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