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市局要闻

武汉市司法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日期:2025-12-02 16:15 来源:组织宣传培训处

11月28日,武汉市司法局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武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彭国元主持会议并讲话,武汉市司法局局长穆书芹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时隔5年,中央再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国厉行法治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阐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使命任务,鲜明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大原则和任务要求,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要迅速在市局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并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有机贯通,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践行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局系统落地生根。

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平安稳定同频共振,聚焦武汉“五个中心”建设、城市更新、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等重点任务,优化制度供给和法律服务保障,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武汉智慧和实践经验。要主动对接新一轮法治中国、法治湖北建设规划要求,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武汉建设实施方案》,着力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系,推动法治武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要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动全社会法治素养整体提升。



武汉市司法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附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