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融合守护“银龄” 公法服务护航医养高地 ——江汉区“法商融合面对面”养老机构专场活动成功举办

7月21日,江汉区“法商融合面对面——养老机构专场活动”在武汉中央法务区举行。活动由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司法局主办,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参与。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副主任胡全华、区民政局副局长方永红、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李海燕出席,辖区20余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及法务代表参加。
站位全局:法商融合赋能“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
2025年,江汉区获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机构养老服务体系的快速扩张,对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法治要求。近年来,江汉区司法局创新推出“公法管家”“法商融合面对面”等系列活动,定期组织法务机构与商务机构面对面交流恳谈,深入养老机构一线现场送法,帮助养老机构把脉问诊、健全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已开展相关活动10余期,为市场主体送上了法治良方。本次活动是“法商融合”服务品牌向养老领域的又一次精准延伸,以法治“硬支撑”托起养老服务“软实力”,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直面痛点:一问一答破解养老机构法律“疑难杂症”
活动采用“一问一答、边问边答”的面对面交流形式。机构代表围绕养老服务合同签订与管理、老年人欠费合法应对、服务过程中人身损害责任认定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机构代表纷纷抛出实际经营中遇到的棘手难题,律师团队从法律依据、司法实践和操作策略等角度逐一拆解,区法院法官则结合审判经验给出举证责任和证据固定方面的专业提醒。不少机构负责人表示,这种“当面问、当场答”的方式直击痛点,既厘清了法律边界,又提供了可落地的操作指引,真正做到了“带着问题来、拿着办法走”。

以法促善:法治护航“银发经济”行稳致远
本次活动是江汉区深化“法商融合”服务模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治力量主动融入“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大局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江汉区将继续聚焦养老机构法律服务需求,常态化开展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以法治之力守护“夕阳红”,以法商融合赋能“银发经济”,为江汉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卓越城区筑牢法治根基——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安享幸福晚年,让每一家养老机构都能在合规轨道上行稳致远。
现场典型问题与解答摘录
问题一:养老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入住老人亲属签字不配合怎么办?
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代表提出,机构遇到老人亲属拒不配合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的情况,给合同签订带来困难。现场律师建议:养老机构应当在老人入住前即明确合同签订主体,要求监护人(子女)或担保人提供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并将相关要求写入合同条款。若亲属拒不配合,可通过书面函告方式留存催告证据,必要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监护制度的规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问题二:服务过程中人身损害责任认定。
江汉区和祥里社区养老院提问,服务过程中老人摔倒、突发疾病等意外事件中,养老机构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区法院民一庭李海燕庭长指出:养老机构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机构是否尽到了与护理等级相匹配的安全保障义务和及时救助义务。同时建议:养老机构应按照法律规定、行业规范及合同约定来完善服务。护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关键区域是否配备有监控设施、老人与护理人员配比是否符合规定等细致问题,从法院裁判举证责任的角度做了分析和建议。
问题三:家属意见不统一时,养老机构应遵循谁的意愿?
武汉九州通人寿堂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代表提出,直系亲属因家庭纠纷对老人事宜意见不一,但养老合同由担保人签署,机构是否仅需遵循担保人意愿?律师解答:养老机构原则上应以合同约定的相对人意见为准,因为合同关系建立在机构与签约主体之间。但若其他直系亲属提出合理异议,如危及老人健康安全,应以生命健康为第一位。
问题四:护理等级升级引发费用争议,紧急送医费用谁来承担?
武汉楠山康养有限公司代表提出,老人入住后身体状况变化需升级护理等级,家属不认可新费用持续按原标准缴费如何处理?院内判断需紧急就医但联系不上家属时,送医费用如何处置?律师建议:机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护理等级动态评估机制及费用调整程序,每次评估结果均需家属签字确认。紧急送医情况下,机构以生命健康为第一原则送医后,可通过书面函告、留存病历等证据向家属主张费用,必要时依法追偿。
此外,律师团队还就养老院调价引发的投诉纠纷、约束带使用风险、家属私下索要证据文件等实务问题逐一解答,为参会机构提供了多维度的法律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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