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助推综治中心建设 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青山区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自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来,青山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定位,持续深化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和力量融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力量融入综治中心。区人民调解中心、老敖调解工作室、行政复议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区级综治中心,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政法单位等入驻力量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全区11个司法所入驻街道综治中心,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2026年2月,青山区委政法委联合区司法局制定《青山区综治中心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是全市首家由区委政法委予以保障,将区街两级综治中心调解的案件纳入调解案件补贴范围,进一步规范了卷宗制作,激发基层调解队伍活力。3月25日下午,青山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依托“党校+调解”学院,组织区街两级综治中心、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

全体参训人员首先集中参观了区综治中心1-3楼功能区域,直观了解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窗口服务、功能布局及运行机制。

在随后的专题培训阶段。青山区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对《案件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明确了调解案件补贴的认定范围、申报流程、审核标准等关键环节,帮助调解员准确把握流程规范。青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围绕调解案件补贴的流程,结合调解卷宗规范制作、报表填报、典型案例编写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和实务指导,帮助调解员提升调解卷宗质量和案件办理水平。
下一步,青山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融合联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法治武汉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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