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司律罚决字﹝2025﹞11号)
武汉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司律罚决字﹝2025﹞11号)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武司律罚决字﹝2025﹞11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费 |
处罚依据 |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和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祁* |
证件类型 |
律师执业许可证 |
证件号码 |
14201************ |
处罚结果 |
警告 |
处罚机构 |
武汉市司法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