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司律罚决字〔2025〕3号)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武司律罚决字〔2025〕3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湖北山辉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法定程序变更住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对律所疏于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湖北省司法厅给予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 |
证件类型 | 律师执业证 |
证件号码 | 14201********2413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构 | 武汉市司法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