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朝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律师协会:
经研究决定:
朱朝平同志任武汉市司法局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中共武汉市司法局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书记;
周 浩同志任武汉市司法局戒毒保障所政委(试用期一年)、中共武汉市司法局戒毒保障所委员会副书记;
廖 兵同志任武汉市司法局汉阳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试用期一年)、中共武汉市司法局汉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副书记;
夏广胜同志任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试用期一年)、中共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副书记;
孙大昌同志任武汉市司法局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试用期一年)、中共武汉市司法局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副书记。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职级自然免除,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5年5月29日起计算。
中共武汉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