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革文等6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经市局党委研究同意:
张革文同志任武汉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武汉市司法局立法一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熊少龙同志任武汉市司法局何湾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试用期一年)、中共武汉市司法局何湾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武汉市司法局何湾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书记、中共武汉市司法局何湾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警长职务职级;
段春华同志任武汉市司法局柏泉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试用期一年)、中共武汉市司法局柏泉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中共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警长职务职级;
杨毅青同志任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中共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书记,免去其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书记、中共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警长职务职级;
夏锋同志任武汉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中共武汉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委员会书记,免去其武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职务;
陈丽霞同志任武汉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中共武汉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中共武汉市司法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警长职务职级。
中共武汉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