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0120号建议的答复
一、促进武汉市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
一是政策支持。2024年12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司法局印发《武汉市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2025年1月24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武汉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两个文件均提出要培育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武汉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鼓励设有境外机构的头部律师事务所在汉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在汉设立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为促进武汉市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二是培育涉外调解中心。经过精心筹备,2024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与武汉仲裁委办联合完成了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
中心的登记设立工作,获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025年,市司法局和武汉仲裁委办着力推进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实体化运营。今年上半年,调解中心完成了首届调解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中心首届调解员597名,包含553名境内调解员和44名境外调解员,其中具备处理涉外纠纷能力的国内调解员以及境外调解员占比达21%,名单已对外发布。中心完成了内部制度的建设,现已制定章程、调解规则、调解收费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已向市司法局完成备案,其中调解规则、收费办法等制度已对外发布。积极对外宣传,提高中心的社会知名度。4月17日,举办了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当天,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成立背景、基本情况及核心优势等。中心设立了微信公众号,完成了宣传片拍摄和发布。中心成立以来,已主办或协办多场与涉外法治或调解有关的研讨会等活动,扩大了在业内及社会层面的知名度。中心积极加强对外合作,6月5日与香港湖北社团总会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合作备忘录中,双方就探索建立程序互认清单、跨境法律人才培养、探索跨境证据互认等达成合作意向,为跨境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打造涉外公证机构。目前,我市现有公证机构14家,其中具有涉外公证资格的机构有11家,涉外公证员94人,2024年涉外公证办证数为46333件。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公证法律服务特色品牌,发展拥有50名以上执业人员的大中型公证机构,拓展公证法律服务的类别特别是涉外公证服务能力,市司法局于2024年启动市属公证机构的整合合并工作,对江天、中星、长江、黄鹤、钢城、洪兴6家公证机构进行整合。2024年12月30日,省司法厅作出批复,同意市司法局部分直属公证机构合并,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是酝酿港澳联营律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外律师事务所、境外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以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以外的其他名义在中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为设立港澳联营律所,市司法局多次与省司法厅沟通,推动省厅早日出台我省有关试点地区(武汉)开展内地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的实施办法和国内律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2025年6月11日至13日,市司法局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市律师协会联合组成调研组,赴重庆、成都学习开展律师事务所联营、涉外法律服务及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做法,为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做准备。并且,市司法局鼓励支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前往香港调研学习,寻找合适开展联营的香港律所。
二、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涉外法治能力和水平,2025年2月21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印发了《全市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确立了工作目标,并对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为全市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市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一是持续开展培训学习活动。为加大青年律师涉外人才的培养,市司法局在“双百”人才中设置了“涉外班”,进行长期跟踪培养。2021年5月,市司法局组织51名“双百”涉外人才赴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参加专题培训,并前往北京4家标杆律所进行交流学习。除此之外,“双百”涉外班还组织走访交流活动,先后走访了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就涉外业务拓展、承办和合作交流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2022年,我市选派6名涉外律师参加司法部组织的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其中4人成功入选并于2023年参加培训。2024年,全市共开展各类涉外相关交流培训活动达27场次。2025年,市司法局制发《关于开展武汉市律师行业涉外业务交流活动的通知》,全年计划在各区开展10场系列交流活动,目前已完成5场。同时,带动全市形成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多家律师自发组织开展了多场涉外业务交流活动。
二是摸排组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2024年11月,按照省司法厅要求进行摸底调研,武汉市涉外律师总数201人,其中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有12人,曾经在境外法学院学习法律,并在境外律师事务所从事一年以上法律事务工作的有5名。26人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3名律师被司法部初选为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2024年,市律师协会优选54名涉外律师组建成立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引领全市涉外律师工作。
三是组织律师参加涉外赛事、论坛。2021年以来,市律师协会与武汉仲裁委员会合作,每年组织律师参加“武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提升律师涉外业务水平。在2024年的“武仲杯”比赛中,武汉市律师协会代表队荣获律师组团体冠军,以及“最佳书状”“最佳辩手”“最佳指导老师”等多个奖项。与贸促会武汉分会合作,组织“双百”涉外学员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专题系列讲座”等活动,开拓律师国际视野。2023年,组织律师参加第八届东湖国际法律论坛。本次论坛以“通过国际法治促进世界和平与全球经济复苏”为主题,来自中外的20多位专家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法律问题、数字经济与国际法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2024年,市律师协会承办2024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大会,组织律师参加2024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周、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等各类涉外交流活动。
四是与港澳律师开展横向交流活动。2023年7月,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万珏律师成功注册为香港海外律师,执业于香港凌永山律师行,成为第一位在香港律师会注册的湖北执业律师。2023年10月,组织开展“汉澳律师同心聚合力、共谋新发展”法务交流合作活动。武汉市政协委员、澳门公务人员法政研究学会监事长陈辕,全国青年委员、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会长黄景禧带领澳门律师代表团一行约30人与武汉市百余名青年律师代表深入交流对话。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我市组织接待了“大湾区法律界荆楚考察团”一行,分别在江汉区知识产权和商事调解中心、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参观、座谈或开展不同主题的研讨会,极大地增进了两地之间的了解,促进了我市律师与港澳律师之间的合作。
五是探索与高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2025年4月10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拜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就共建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基地达成合作意向。4月16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拜访武汉大学法学院,就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达成合作意向。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与两所高校完善合作方案。5月28日,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签约授牌“涉外法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
六是加强高端人才培养。2025年6月,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开展涉外知识产权律师摸底调研工作,并且向省厅推荐2名优秀律师参加司法部举办的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专题培训班。6月5日至6日,市律师协会组织近30名律师参加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湖北)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涉外知识产权律师服务基层系列培训班”。市教育局开展涉外知识产权调研工作。组织市属高校积极配合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聚焦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参与企业调研及政策宣传。通过与企业联动,深入了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需求,推动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及成果转化服务,为涉外法治实践提供支撑。
(二)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引进
一是发布专项扶持政策。2023年,市司法局指导汉阳发布《汉阳区关于促进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通过落户奖励、租金补贴、经营贡献奖励、优秀奖励、人才奖励等举措,加强律师人才引进、培养发展力度,撬动法律服务业和相关产业链协同发展;指导江汉区出台《江汉区支持律师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对培养和引进涉外律师人才的律所予以奖励,加大涉外律师人才扶持力度。
二是定向引进高端人才。市人社局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每年组织“965”产业重点企业赴北京、南京、西安、重庆等城市知名高校引才,不断增强武汉引才聚才“磁吸力”。加强校企合作,邀约清华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毕业生来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接收单位开展联合攻关、课题研究,为人才来汉开通“直达快车”。
(三)提供涉外法治人才发展保障
一是全面做好人才服务,优化涉外法治人才生活环境。市人才工作局锚定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武汉人才卡”制度,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涉外法治人才提供子女就学、优诊优疗等服务。紧扣高层次人才安居需求,结合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谋划打造集安居生活、创新创业、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层次人才社区,为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居宜业环境。
二是整合资源,为涉外法治人才提供配套服务。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开展示范项目申报,成功入选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会同市房管局加大安居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租住人才租赁房高校毕业生给予租金减免;会同团市委联合打造武汉青年人才之家,为来汉高校毕业生提供7天免费住宿。
三是落实现行政策,保障涉外法治人才落户。我市现行人才落户综合政策,包括学历落户(不超过45周岁的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均可落户,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受年龄限制)、技术职称落户(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国家、省、市评定人才落户、引进企业员工落户等。涉外法治人才在汉购房或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的,也可通过自有产权住房落户、非本市户籍人员就业创业落户等政策渠道落户。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为涉外法治人才提供便利。为吸引和保障涉外法治人才来汉留汉,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同市司法局等部门,根据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提供户籍、出入境等直通车服务,切实满足机构业务开展、员工工作生活之需。
五是面向外籍人士开展普法活动。市属高校积极响应涉外法治建设需求,组织国际学生参与“涉外法律+中国文化”系列宣讲活动。2023年3月,江汉大学3名国际学生受邀参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市文旅局联合主办的普法宣传、反电诈模拟演练及传统文化体验活动,有效提升了国际学生对涉外法律的认知及防范意识,助力其更好融入武汉生活。
(四)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宣传推介
一是搭建律企交流平台,推介涉外律师人才。2024年,市律师协会收集、整理涉外律师人才相关素材,编撰、印制了《武汉市涉外律师名录》。与武汉市贸促会联合举办2024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大会,与市商务局联合举办武汉外经企业涉外法律服务专场活动,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护航企业发展涉外法治同行——武汉涉外法律实务交流会”活动,在活动现场发放武汉涉外律师名录手册,对武汉涉外律师进行宣传推介,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对接服务。今年,市律师协会将对手册进行完善。
二是积极推荐涉外律师参加各类培训、评选活动。推荐我市涉外律师入选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2024年,向省司法厅推荐我市涉外律师参选湖北省涉外法治人才,推荐涉外律师参加全省青年律师培训班。积极推荐涉外律师及团队参选“武汉英才”,参评武汉市优秀青年律师。2025年,推荐我市涉外律师担任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推荐6名涉外律师担任中国武汉涉外仲裁学院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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