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296号提案的答复
一、积极探索商事调解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制度保障。2024年11月,联合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院、市检察院等7部门,出台《武汉市进一步健全完善新时代调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对我市调解工作制度进行了创新与突破,针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提出了“探索推进商事调解”的具体要求,鼓励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商事调解组织提供咨询、调解等有偿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专业化、便捷化的纠纷解决途径,为我市商事调解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二)强化商事调解中心建设。2025年4月,我局联合武汉仲裁委办设立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中心的成立背景、基本情况及核心优势。中心以“立足中部、引领国内、面向全球”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行业管理、市场化运作”原则,定位为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国际化商事纠纷解决平台,进一步健全了我市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推动商事纠纷解决的国际化、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揭牌运营以来,受案件数15件,总受案标的额约1.77亿,已调解成功5件,调解成功标的额约1.16亿。一是打造高素质调解队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597名调解员,包含553名境内调解员和44名境外调解员。调解员来自具有丰富法律及行业实务经验的大学教授、企业法务、行业专家、律师、公证专家、鉴定专家、退休法官等,涵盖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投资并购、信息技术、国际贸易、跨境投资、海事海商等30多个专业领域。调解员名单现已对外发布。二是构建完备制度体系。已制定《章程》《调解规则》《调解收费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中心规范、高效、有序运行。相关制度已向业务主管单位(市司法局)备案,《调解规则》《收费办法》等核心制度已对外发布。三是形成多元衔接机制。已与武汉仲裁委建立“调解+仲裁”对接机制,目前正积极对接法院、公证机构等单位,有序推进“调解+诉讼”、“调解+公证”等对接机制。四是强化专业培训与对外交流。2025年1月11日,主办方之一成功举办“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 服务涉外法治建设”研讨会;4月17日,举办首届中心调解员培训班,特邀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前司长郑若骅女士进行现场授课;4月25日,承办方之一组织“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暨涉外律师业务培训活动”。
(三)强化商会调处解纷。2025年1月,我局出台《武汉市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组织分类工作指引(试行)》,建立全市统一的调解组织分类和认定标准,明确各类调解组织的设立部门、管理部门,为规范全市调解组织运行奠定制度基础。我局联合市工商联、市中院开展武汉市商会人民调解培育培优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备案在册商会、商事人民调解组织已有172家,其中,民商事调解组织34家,各区工商联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了全覆盖。
二、持续开展商事调解法律法规系列普法宣传
市各普法责任单位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商事调解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为加强我市商事调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9322场,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召开专题座谈会,成立企业普法讲师团,分组赴企业调研职工法治需求,点对点进入公交、地铁各个站点,开展点单式普法宣传7场。2025年计划开展30场服务企业活动,并将商事调解内容纳入普法宣传范畴。
(二)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举行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暨“服务市场主体 民法典与您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宣读诚信经营倡议书、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开展民法典直播法治讲座、组织法律咨询等方式,全面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并在宣传月期间,引入商事调解普法内容,以扩大宣传,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三)依托重要节点开展宣传。围绕“3.8”“3.15”“4.15”“4.26”“5.12”“6.26”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防范电信诈骗、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各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在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时,结合开展商事调解法律法规宣传。
(四)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宣传推广。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已开通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商事调解的功能作用、工作机制、最新动态及研究成果。持续推进信息化管理和在线调解平台建设,依托武汉仲裁委办研发的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网络化,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不断扩大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商事调解工作存在上位法依据尚待明确的问题。2025年6月25日,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将结束公开征求意见,待对征求的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反馈后,将正式颁布实施。我局将严格落实法规要求和上级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指导、支持、规范全市商事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我局也将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商事调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商事调解的认知度、认可度和首选率,为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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