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97245/2025-2527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6-24 11:05
名称
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62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武司办〔2025〕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6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24 11:05 来源:武汉市司法局

一、关于“执法权限混沌不明”

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开街道(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全过程指导对口区街道(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深入区、街蹲点调研,及时发现

组织实施中的问题,提出指导和纠正意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全市清单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三上三下”,进一步理清区直部门与街道之间职权。在先行开展清单工作的武昌区,全区14个街道“三张清单”事项总数平均为373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120项、配合履职事项12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133项。

市城管执法委在城管执法领域,经过多轮研究、讨论、调整,初步清理城管执法事项239项,梳理了执法依据、权限、适用范围等,提出了市区街三级职责调整意见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查。聚焦城管执法“疑难杂症”,清理了油烟执法、小区种菜、穿墙打洞等十余项城管队员关心事项,明晰了城管法定职责边界。在编制部门指导下,各区城管部门完成省、市赋权清单全部90项执法事项赋权下放街道工作(占全市239项城管执法事项的38%),主要涉及环境卫生、市容管理、户外广告管理、违法建设等方面。

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工作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承担,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赋权事项不涉及执法权限交叉问题。

二、关于“执法人员素养失衡”

市司法局制定《2025年度武汉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行政执法人员示范班培训方案》,通过系统讲授行政执法领域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执法流程、执法实务技巧等,解决基层执法中的难点问题,提升执法人员实务操作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组织各区街道司法所所长参加2025年度武汉市街道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能力提升培训示范班”培训,进一步提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基层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完善司法部工作指引要求,全力做好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法制审核工作。督促各区加司法所力量配备,支持各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构建运转高效、体系完备、保障有力的街道综合执法监督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连续三年分别在位于深圳、北京、杭州的行政学院和大学院校举办为期一周的100名基层所长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两期,实现了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培训全覆盖;联合市人社局开展全市系统首届岗位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代训;建立全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骨干人才库,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基层执法人才;突出实战练兵,对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重大舆情采取组建联合专案组、抽调基层执法人员成立专班、现场指导等形式,建立“传帮带”机制,培养基层执法人员妥善处理舆情能力,持续淬炼执法人员素养。

三、关于“执法资源捉襟见肘”

市司法局督促指导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湖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统一规范办公用房、作训场地,配备办公设备、执法设备、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等,确保在2025年落实到位。督促各区切实保障街道执法中心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建立定期体检、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障制度。

市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积极指导各区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筹保障,并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将有关专项资金编入年度预算,专项用于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保障监测执法装备配置,进一步推动市、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质效同步提升。在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安排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经费,用于农贸市场评估、广告监管、执法办案、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安排药品事务专项经费,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水平;安排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全面推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城市综合管理等专项经费,支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展重大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建设智慧城管信息化建设项目;安排环境监测监察与执法等专项经费,支持完成国家、省、市监测方案和各类污染源监测工作任务,更好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服务,持续充实执法资源储备。

四、关于“部门协同推进受阻”

市司法局打造数字执法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二期(综合监管)建设,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3种执法行为实行网上办案、网上监督。推广应用“行政检查码”和“综合查一次”功能,将多部门对同一对象的多项检查整合,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企业可直接参与对行政检查的监督与评价,保障执法公正性,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打通执法平台,全面、统一、及时归集行政检查相关执法数据。通过以上措施加快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的效能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聚焦镇街执法效能提升,重点推进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执法信息化建设、跨部门协同机制创新等工作,实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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