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97245/2024-1702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7-18 11:35
名称
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61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武司办[2024]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6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18 11:35 来源:武汉市司法局

一、强化政策支持

20235月,发布《汉阳区关于促进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从落户奖励、租金补贴、经营贡献奖励、优秀律所奖励、人才奖励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律所规模化发展,提升竞争力。2024年1月,江汉区出台《江汉区支持律师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支持律所落户、规模化发展、创优争先、加强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奖励资金。在两区局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我局拟计划出台支持武汉市律师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组织学习培训

开展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对律所建设加强指导。一是组织专项培训。2023年11月,我局联合市税务局、市律师协会举办了首期律师行业税务知识专题培训,提升律师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规范化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50家市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开展经验交流。每年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在议程中专门设置交流环节,选择有代表性的律所进行发言,分享律所管理及发展等相关经验。三是学习外地先进经验。2024年7月8日至9日,我局联合市律师协会组建考察组,赴上海市律师协会学习律师行业发展支持举措及律师事务所财税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

三、设置专门机构

以第七届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专业、专门委员会换届为契机,在市律师协会专门新设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经个人自愿申报、协会资格审查、公开竞聘、市律师行业党委酝酿提名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推选,根据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2024年7月2日已完成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今后将专门开展对律师事务所的建设指导工作。

四、加强激励引导

在各种推优评选活动中,优先推选管理规范、体制健全的律所,对律所形成正向引导和激励。如在2023年的村(居)法律顾问“十百千工程”评选中,明确对参选“十佳律师事务所”设置“制度体系建设完备”的要求。在举办全市律师行业代表大会、市律师行业党员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上依据律所规模分配代表名额,鼓励律所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做大做强。

五、持续进行人才培养

我局持续进行律师人才培养,选拔优秀青年律师人才。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加强协会两专委员会建设。为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质效和理论水平,指导第七届律师协会完成24个专门委员会和28个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开展“五四”青年节主题活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举办优秀青年律师表彰暨青年律师成长与进阶沙龙活动,鼓励广大青年律师积极响应落实“五点希望”,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是成功举办武汉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经过报名海选、初赛复赛、培训动员等环节,5月26日,律师行业与检察系统8支论辩队伍共聚一堂,以娴熟的业务技能展示了武汉律师的良好形象。四是选派青年律师西部锻炼。根据司法部安排,为加快解决无律师地区资源不足问题,同时创新青年律师培养方式,引导青年律师在实践锻炼中了解国情、体察社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武汉开展选派青年律师西部锻炼工作,广大青年律师积极报名参与,目前我市已完成推荐申报工作。五是开展常态化能力提升专题授课。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月6日邀请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开展主题授课,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仲裁员等500余人参加,反响热烈。1月17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走访今天所,并开展法学教育实习实践基地授牌仪式。指导今天所、立丰所等6家联合举办5期“武汉6+N刑事业务研讨会”,围绕网络犯罪、行刑交叉、涉企辩护等热点问题开展主题沙龙,着力提升刑辩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水平。六是配合做好“武汉英才”评选工作。根据市发改委关于人才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我市法律行业(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武汉英才申报工作。今年以来,陈凌律师获省政协履职优秀委员荣誉,晨丰所获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称号,曾陈律师获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六、补强涉外法律服务短板

一是推进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设。5月19日至5月21日,我局组建调研组,先后赴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实地调研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布局及综合性调解服务机制运行等情况,学习当地国际商事调解领域和涉外法律服务的先进经验,设立武汉国际商事商贸调解中心,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组建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会同市律师协会组建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选拔优秀涉外律师人才,引领全市涉外律师相关工作。三是更新全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目前,武汉市涉外律师总数228人,其中能够办理跨境投资、并购业务的有156人,能够办理“双反双保”业务的有71人,能够办理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的有116人,能够在WTO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有55人,能够办理境外上市业务的有92人,能够办理海事海商业务的有127人,能够在境外仲裁机构代理案件的有142人,在境外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的有4人,能够熟练办理贸易摩擦、贸易壁垒、商事调解等涉及“一带一路”的法律业务的有133人,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有11人,取得境外高校学位的有81人26人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3名律师被司法部初选为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四是开展涉外律师培养相关活动。通过对“双百人才”涉外班以及重点律所加强沟通和指导,形成积极开展涉外律师培养活动的良好氛围。1-6月共开展各类涉外相关交流培训活动13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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