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240226号建议的答复
一、强化法治教育,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青少年普法源头工程被列入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法治武汉”建设规划(2016-2020)十大项目,亦将“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
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切实督导各普法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学习宣传普及《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每年开展课堂化、互动型、体验式普法教育进学校活动近5000场次,受教育学生近200万人次,实现了法治教育师资、教材、课时、经费“四落实”,打造形成了江岸区“少年法治公开课”、青山区“法护青芽”、洪山区“开学法治第一课”等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有力培育和提升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安全自护和应急处理知识教育,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模拟法庭,持续推进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法治进校园”“法治进家庭”“法治进社区”行动。严格落实《武汉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规定》,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展课堂化、互动型、体验式普法教育进学校2123场,受众人数80.9万余人。组织模拟法庭、普法微课堂、法治情景剧等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1219场,参与人数58.7万余人。
二、强化部门联动,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研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我局建立健全“帮扶+教育”联动机制,突出个性化法律服务和维权模式。一是拓展“律师进社区”工作,参与未成年人日常动态排查和跟踪管理,对有违法犯罪苗头和迹象的未成年人开展重点跟踪和法治帮扶,实现防患于未然。二是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当日受理,即时办结、指派代理,后续补充、网络委托等不同服务方式,便捷高效地让问题青少年第一时间获得法律援助,依法维权。三是实施“蒲公英回家”社区矫正项目,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单独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就业指导和困难帮扶,帮助其消除负面情绪,提高应对挫折的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降低再犯罪风险。四是共同构筑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普法体系,联合市教育局制发了《校园法务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配齐配强1050名法治副校长,全市1029所中小学校实现“校园法务室”全覆盖。
三、强化服务创新,努力营造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氛围
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提供体验式法治教育,认真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积极发挥法治实践活动的引领作用。如黄陂区建成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新洲区建成融法治广场、问津长廊、趣味说法、青少年教育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全省一流区级法治文化广场等;洪山区建成全市首座“娃娃普法”主题景观公园(银海雅苑社区“少儿法治苑”)等。二是依托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感染力,采取未成年人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法治书画作品等征集活动。如武昌区开展“漫画说法”活动,组织近2万名学生对20部法律、5部守则规范的180条条文进行个性化创作、童趣性解读;青山区组织法治文艺汇演进校园活动,利用学校升国旗时段进行半小时法治文艺演出等。三是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在市、区普法微信公众号及武汉普法网等载体上,适时发布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动态和以案释法案例等。同时,通过武汉普法抖音号、今日头条、西瓜视频、腾讯视频等平台推送法治情景剧等节目,有力地推动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四是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在全市所有中小学统一安装法治宣传挂框8000余块,营造了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五是利用武汉丰富的高校资源,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组织他们走进校园,用更贴近未成年人的独特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为学生们送上“普法大餐”,受到校园师生的热烈欢迎。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倾听基层法治意见,不断完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