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97245/2023-1840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7-12 14:25
名称
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23013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武司办[2023]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2301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2 14:25


一、着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一)健全完善学法制度

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八五”普法以来,全市共开展党委(组)中心组学习1.4万余场次,参加人员29.5万余人次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推动落实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2022年5,市司法局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方世荣教授在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上就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法治讲座,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是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完善学法平台,推进领导干部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利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武汉市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平台资源,完成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的目标;结合2022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评比活动,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题学习及考试;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有力推动形成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完善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市委党校认真落实宪法、法治理论、国家安全、民法典等相关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学员头脑”。2022年,在新任市管局级干部培训班等15个班次开展法治教学,相关课程进课堂37次,累计培训学员2119人次。

四是创新学法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各类学法平台的学习资源,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八五”普法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8849次,旁听庭审活动1798次,机关干部法治论坛(讲座、报告会)9501次,法治文化活动1746场,进一步丰富学法形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健全完善用法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并实施宪法宣誓制度,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的79名国家工作人员在常委会会议后进行宪法宣誓;全市各区、市直各单位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666场次,参与人数12.3万余人,以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

二是加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增加有关宪法、重点法律及湖北省、武汉市重要法规的内容,突出考试的针对性和地方特色,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拟任国家工作人员7批共59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拟任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自觉性。

三是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制度。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述法,并将述法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建设考评内容。

二、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完善“法律明白人”制度机制建设。根据中央六部委联合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我市出台了《关于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基本条件、主要职责、遴选程序、学习培训、使用和管理等九个方面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和要求,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并组织实施。

二是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遴选。各区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积极组织开展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各行政村(社区)通过村(居)民自荐和村(社区)“两委”推荐的方式研究提出“法律明白人”候选对象,在审核公示后,经过任前培训、上岗考核等程序,最终确定“法律明白人”名单。目前全市16个区均已完成了第一批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工作,共培育法律明白人9297人。

三是加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市局通过网络平台和微信小程序组织“法律明白人”线上培训和考试,学员完成所有课时学习任务后参加结业考试,参考率达到100%,考后为合格人员颁发“法律明白人”电子证书,有效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用法意识。各区通过组建“法律明白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不定期推送法律知识、法治信息、案例解读等内容,组织线上互动交流讨论,积极提高“法律明白人”的业务技能和水平。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

(一)深化普法教育,筑牢青少年法治防护墙

一是坚持课堂主渠道开展法治教育。办好思政课(义务教育学校1-2年级每周3课时,3-9年级每周2课时;普通高中学校每周3课时),融入40余部法律法规内容,不断增强学生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上好法治教育课(每学年4课时),结合“八五”普法,围绕安全、禁毒、国防、防灾避险以及防范学生欺凌、人身侵害、拐骗诈骗等内容开展专题教育,在学生心中播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做好“法治考卷”,将法治试题纳入到中考《道德与法治》科目试卷中,以考促学,推动学法更加有力有效。

二是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各区各校采取法律知识竞赛、宪法主题演讲、网红普法等形式,以“国家宪法日”等教育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把法治教育理念有机融入学生成长全过程。通过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宪法晨读、开展“宪法闪屏”活动、武汉普法网进行宪法知识问答、宪法小卫士等活动,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机融入实践活动。推进教育法治品牌建设,开展法治童谣、普法情景剧、法治动漫等普法活动,不断增强学生法律意识。

三是提供体验式法治宣传教育。认真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积极发挥法治实践活动的引领作用黄陂区建成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新洲区建成融法治广场、问津长廊、趣味说法、青少年教育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全省一流区级法治文化广场,洪山区建成全市首座“娃娃普法”主题景观公园(银海雅苑社区“少儿法治苑”)。同时,打造形成了江岸区“少年法治公开课”、青山区“法护青芽”、洪山区“开学法治第一课”、东西湖“护星计划”等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有力培育和提升了青少年法治素养

(二)加强部门联合凝聚法治教育合力

一是做好法治副校长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积极维护在校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法治副校长调研座谈会,会同各区中小学分管法治工作的校长、法治副校长等共同探讨了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的成效、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湖北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规定》的相关内容,结合武汉市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实际,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武汉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规定》,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主要职责、工作开展的途径、应当具备的条件、选聘的方式、评价管理机制等,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

三是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开展。按照颁布实施的《武汉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规定》,从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选择聘任多名业务骨干,担任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通过到学校开展具体的法治宣传讲座,邀请未成年人到法院观摩庭审、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共同提升青少年尊法、守法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全市1752所中小学校共配备法治副校长1529名(部分法治副校长兼任两所学校),覆盖率达100%。

四是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形成法治教育协调机制,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和《家长学堂》电视栏目,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做好表率,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形成法治教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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