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国地方法治政府评估中跃居第10位,江岸区、长江新区武湖街道和2个法治政府建设项目荣获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法指针”系统获评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19次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二是抓实考核落实。推动完成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局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依法行政”专题学法讲座。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期督察和第三方评估,抓实法治建设考核。召开全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出台《武汉市2023年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部署推进25项工作、48项重点任务。三是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4个地区(项目)荣获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1个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参与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申报。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流域综合治理、住房租赁、托育服务、人力资源、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重点领域,以市政府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推动制定、修订、废止政府规章9件,设立首批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15个。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动修订《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221件,备案审查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87件。三是统筹推进立改废。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流域综合治理”等,对440余件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是加强目录管理。依法科学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公布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6项。二是完善决策制度。指导各区各部门及时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性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是强化依法决策。提请市政府选聘市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各级法律顾问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调研论证、参加商务谈判、接受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度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处置。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请市政府出台《武汉市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组织各区各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布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二是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调研,升级建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动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换装。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市区两级101家行政执法部门的253宗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全市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31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9条。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创新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大行动”,“清规护企”“执法暖企”专项行动被全国工商联推选为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在全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作推介展示。二是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出台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指引,动态调整市级执法部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设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24家,建立企业反映行政执法问题清单,搭建企业和行政执法机关面对面沟通“桥梁”。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对175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快审,为企业挽回损失1400余万元。三是提高涉企法律服务水平。组建专项法律团队针对性服务专精特新企业,“法治体检进千企”服务企业3791家;建立商事商会调解组织101家。大力推行公证“三减”服务,建立小微企业快速响应机制,制定79类118项涉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负面清单,实施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及公证参与“带押过户”,部分公证事项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出证。
(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出台《关于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调处和诉讼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推进综治中心、矛调中心一体运行。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行政复议工作指南、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办法,统一案件工作流程和裁判尺度,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5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总体出庭率90%以上,应诉发声成为常态。三是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体系。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打造湖北省首列“民法典普法专列”,培育“法律明白人”1.1万人,2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部通过复核。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强化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二是规范政务公开。上线运行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提供查询服务。市司法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公开政策文件1件。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涉外法治建设还存在短板等。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是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
二是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效。高质量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无废城市创建、互联网约汽车、核心城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立法后评估和立法协商,促进政府规章有效实施。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深入贯彻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协助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推动市、区、街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加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办公室)牌子,推动司法所实质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非现场执法,全面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集中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和行政复议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积极推动区域泛法务资源集聚中心建设,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五是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以打造规范化司法所为抓手,加快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