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97245/2023-3408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2-17 16:35
名称
关于命名2021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的通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命名2021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2-17 16:35 来源:武汉市司法局

关于命名2021全市公共法律服务

标准化实体平台的通报

各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

今年114日,武汉市地方标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管理和服务规范》(DB4201/T 635-2020)正式实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将上述标准贯彻实施作为市局承担的2021年市级绩效目标之一部署推进。为认真抓好标准贯彻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市局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出台《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第三方检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区司法局开展标准化实体平台申报。

市局遴选的第三方机构组建项目专家组,在各区司法局支持配合下,独立对全部39个参评实体平台进行评分,并逐一出具检查评估报告。此次检查评估中,总分达85分及以上的实体平台共35个(其中区级平台8个,街道、乡镇级平台25个,社区、村级平台2个),按照《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检查评估细则(试行)》,评定为达标实体平台。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同意,决定命名以上35个平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并将统一授牌。

各区司法局和市局相关部门要以此次命名为契机,深刻认识推进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对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的重要意义,尽快补齐工作短板、改善薄弱环节。一是以检查评估推动标准深入实施,坚持实体平台建设高标准,不断完善检查评估指标,加大工作质效分值权重,确保达标平台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率等均在全市领先。二是健全标准化实体平台评估命名机制,坚持动态调整、有进有出,加强检查考核、复评复核,对工作质效不高或发生重大负面事件的标准化实体平台及时撤销命名。三是充分发挥命名实体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对照第三方机构反馈情况,深入总结制约工作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努力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效整体提升。

附件:2021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名单

武汉市司法局

2021129

附件

2021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名单

序号

          平台名称

评定档次

1

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综合评定一档

2

江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3

汉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4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5

硚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6

武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7

青山区冶金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8

青山区白玉山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9

武昌区中南路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0

江岸区西马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1

江岸区永清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2

江汉区汉兴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3

江汉区前进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4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沌阳街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5

江夏区山坡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6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7

硚口区荣华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8

新洲区三店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9

青山区青和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20

黄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综合评定二档

21

蔡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2

硚口区汉正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3

洪山区张家湾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4

江岸区四唯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5

武昌区南湖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6

黄陂区武湖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7

江汉区万松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8

新洲区凤凰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9

江汉区满春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0

洪山区和平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1

江夏区安山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2

洪山区狮城名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33

黄陂区姚家集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综合评定三档

34

汉阳区建桥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5

东西湖区辛安渡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说明:得分95分以上为一档、90分(含)至95分(含)为二档、85分(含)至90分(不含)为三档、85分以下为未达标。结果综合各检查组标准把握尺度和平台现场情况,根据评估专家组集体讨论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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