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22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的通报
关于命名2022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
标准化实体平台”的通报
各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市局在总结上年度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检查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调整评价项目分值权重,增强指标操作性和合理性,重点突出服务质效和对象反馈,修订形成《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检查评估细则(2022年版)》,并遴选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各区司法局支持配合下,对本年度申报参评的35个实体平台进行了标准化检查评估。
实地检查评估后,市局重点就评估的尺度一致性、客观合理性等方面,对各参评实体平台得分进行审核,修正了3家实体平台个别项目评分。经确认,本年度参评实体平台得分95分以上的25个、得分90-95分的7个、得分85-89.5分的3个,无得分低于85分(未达标)的实体平台。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同意,决定命名江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35个平台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并统一授牌。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对照有关标准和评价指标,结合检查评估反馈问题认真整改,促进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要建立达标平台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开展平台标准化建设“回头看”,确保挂牌平台服务管理水平全市领先;要创新实体、网络、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延伸拓宽服务渠道,丰富平台功能和内容,推进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以更加健全的服务机制、更加优质的服务供给、更加有力的服务保障,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名单
武汉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2022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体平台”名单
序号 | 平台名称 | 评定档次 |
1 | 江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综合评定一档 |
2 | 新洲区徐古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3 | 东西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
4 | 洪山区徐东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 |
5 | 黄陂区王家河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6 | 江夏区乌龙泉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7 | 江夏区湖泗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8 | 江汉区唐家墩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9 | 黄陂区李家集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10 | 新洲区李集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11 | 黄陂区滠口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12 | 东西湖区走马岭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13 | 江汉区花楼水塔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14 | 江岸区大智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15 | 江汉区新华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16 | 洪山区三鸿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 |
17 | 硚口区古田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18 | 武昌区白沙洲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19 | 武昌区徐家棚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20 | 武昌区百瑞景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 |
21 | 汉阳区洲头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22 | 黄陂区天河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23 | 汉阳区永丰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24 | 洪山区金色城市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 |
25 | 蔡甸区南湖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 |
26 | 武昌区滨湖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 综合评定二档 |
27 | 江岸区百步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28 | 江岸区一元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29 | 汉阳区龙阳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30 | 蔡甸区侏儒山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31 | 江岸区新村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32 | 蔡甸区大集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33 | 青山区钢都花园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综合评定三档 |
34 | 汉阳区澜菲溪岸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 |
35 | 蔡甸区薛山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
说明:①得分95分以上为一档、90分至95分为二档、85分至89.5分为三档、85分以下为未达标。②结果综合各检查组标准把握尺度和平台现场情况,根据项目组集体审核讨论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