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阅卷申请书
行政复议阅卷申请书
(行政复议机构):
本(人/单位)不服(被申请人名称)(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履行 法定职责)/(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此致
行政复议机构
附件:1.阅卷申请书副本 份
2.其他有关材料 份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本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七条制定,供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使用。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