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体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相关业务的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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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咨询武汉市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继承公证有无费用减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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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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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5-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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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请问司法局武汉市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继承公证,公证费有没有减免政策?我注意到湖北省司法厅2021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证服务优惠减免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相关业务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50%。因家人要办房屋继承公证,我问了武汉两个公证处,一个说可以减免20%,一个说没有减免政策。想咨询的是武汉有没有统一规定的减免政策?还是由各公证处自已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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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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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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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您主要反映:咨询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相关业务的减免政策。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于9月5日就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业务的减免政策询问了多家公证处,现核实到不同公证处就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业务均有不同幅度的减免,张先生可选择合适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 9月8日10时07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61632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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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202001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