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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活动公证须知

发布日期:2025-03-28 15:38 来源:武汉司法局

 

根据举办单位及举办目的的不同,有奖活动一般包括两种类型:

一、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的有奖促销活动;

二、以公益、宣教为目的的有奖竞赛等活动。

办理有奖活动公证,申请人应提前到公证机构申请(一般需提前7天申请),同时须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申请单位委托广告公司等媒介机构代理的,还须提交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代理协议等;

二、以公益、宣教为目的的有奖活动,须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有奖活动的规则、实施细则及抽奖规则,主要应具备如下内容:

1.活动参与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2.活动程序、步骤;

3.(奖金奖品)的设置;

4.有可操作性的抽奖(摇奖)方式、方法;

5.有效中奖者的确认;

6.中奖结果的公布方法及奖金(奖品)的发放;

四、对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的有奖活动,公证员认为必要时,举办者应向公证处提交活动风险保证金;

五、根据活动细则的具体规定,在各环节运作中提供广告报样、答题试卷、抽奖卡等相关材料;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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