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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97245/2020-79615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司法局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1-19 14:19
名称
2019年武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2019年武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9 1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武汉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部分构成。从武汉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w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武汉市司法局联系,联系电话:826580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聚焦主题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0条,及时规范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10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根据《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武汉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责任体系》,建立了由市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和日常组织,市局科信处负责平台建设、日常维护、核查督办,各栏目相关责任处室负责栏目信息日常更新的政务公开责任体系,各栏目内容严格按要求及时更新。

    (二)严格贯彻《条例》,应公开尽公开

    严格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栏目,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反复强调逐级压实政治责任,加强建设与管理,加强网上正面宣传,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切实维护网络安全,不断提升在线服务能力,奋力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市局各责任部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确保各类信息按要求主动全面公开,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三)加强平台建设,维护网络安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迅速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合并了原市政府法制信息网的所有栏目及内容,并新增了“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入口。2019年7月,我局按照“三级等保”标准对我局门户网站平台安全防护等级进行了测评,9月,按照测评结果完成了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会议开放、权责清单、信息公开指南等各类信息407条,答复政务咨询62人次;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基层先进代表工作经验、会议信息、工作动态、重要公告等各类信息42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47

2(其余均为请示)

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7

0

3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29

-1

20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11

0

4

行政强制

1

0

209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683.7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在《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服务能力尚显薄弱。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从以下两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明确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便利企业和群众。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利企便民水平。

 

 

                                        武汉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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