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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16 19:34
名称
武汉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武汉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6 19:34 来源:办公室

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促进规章立改废相结合,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我局拟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高校科研机构,负责开展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20155月至20168公布实施5年的《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62号)等10市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

1.成立评估工作专班,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目标任务、方式方法、进度安排等

2.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运用科学方法开展评估工作准确提出评估意见,高质量撰写评估报告

3.根据评估报告初稿的反馈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实现主要内容阐述准确、文字表述规范、图表简洁美观、标点符号使用正确,向社会公布后不会引发较大争议。

4.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评估成果后,提交正式的书面和电子版的评估成果材料

二、参与竞争性磋商单位要求

1.参与竞争性磋商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与竞争性磋商单位须熟悉政府规章的主要内容,熟悉上位法和本市其他政府规章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相关规定,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良好专业能力和优质专业队伍;

3.参与竞争性磋商单位须组建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由一名教授担任服务团队主要负责人,团队中须有知名法学专家教授。团队成员要求有法律类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扎实的行政法基础,同时,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和文稿起草能力。所有成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4.参与竞争性磋商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参与竞争性磋商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在武汉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填写《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报名表》;

出示团队成员科研成果、相关工作经历、所获荣誉等证明材料。

报名联系电话:82658085,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5号,武汉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

四、审核与签约

1.市司法局对参与竞争性磋商单位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与初选;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第三方专家团队

                  武汉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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