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湖北威德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及合伙协议的决定
武司行许决律字〔2021〕67号
关于准予湖北威德律师事务所
变更章程及合伙协议的决定
湖北威德律师事务所:
2021年11月16日,我局收到湖北威德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因地址变更及增加合伙人申请变更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协议的申报材料。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齐全,且已制定了新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协议。我局认为,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准予湖北威德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及合伙协议,其设立资产不变。
武汉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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