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司行许决律字﹝2021﹞69号
关于准予湖北海纳川律师事务所
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湖北海纳川律师事务所:
2021年11月29日,我局收到你所变更负责人的申报材料。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提交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决定准予你所负责人由龚振国变更为熊锁华。
武汉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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