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97245/2022-23771
分类
司法;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6-30 23:20
名称
市司法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2029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武司办【2022】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市司法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202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30 23:20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企业合规审查工作重要意义

1.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提出的加强企业合规审查,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内容。为切实议提案召开了题会议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迅速制定了具体办理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办结,力争办理结果达到代表期望。市司法局认真承担主办单位职责,积极组织联络、协调推进办理工作,多次与办理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办理意见建议,积极协调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人社局等会办单位,对办理工作及时进行调度,督促各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代表建议的主、会办单位高度重视加强企业合规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致认为,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是中央和省里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打造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充分认识到加强企业合规审查是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涉企纠纷解决效率的重要手段,是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途径,同是也是防范化解境外政治、经济、安全等各类风险的必然要求。要以我市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配合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引导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建立内控体系,强化合规经营,加强合规管理,作为我市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切入点。

二、多措并举,强力推动企业合规审查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1.成立了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检察院决定2022年在全省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为了给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提供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市检察院的推动下,经市委、市委政法委同意,成立了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领导小组,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郭元强同志的肯定批示。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李义龙同志任组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贸促会武汉分会、市工商联、武汉海关缉私局和市水务局等共16家

2.建立了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组建了包括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贸促会武汉分会、市工商联、武汉海关缉私局、市税务局等13家单位在内的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并召开了管委会第一次联席会议。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成立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等系列文件。

3.建强涉案企业合规审查专家库。市检察院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对符合适用企业合规制度的涉案企业,引入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其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将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依法不批捕、不起诉或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的重要参考。目前已经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员选任工作,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组建企业合规审查专家库。

4.加强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一批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参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群众利益的事项,组织专项督查个案督办。督促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本领域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免罚轻罚事项,明确免罚轻罚规定具体适用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标准等内容,尽量压缩裁量空间,切实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探索在行政执法领域推广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着力纠正违法违规立案撤案、违法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不及时解除、变更强制措施等行为。

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告知承诺制。市司法局提请市政府制定了武汉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审批部门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审批部门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同时强化对申请人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市政府制定了《武汉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制发了市场监管“三张清单”。市市场监管局制发了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共计112项内容,主要适用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商事主体登记、食品、知识产权、价格、广告、工业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等监管执法事项。“三张清单”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执法过程中更多运用提醒告诫、行政建议、风险提示等柔性手段,教育引导相关经营者主动消除不良影响,对违法情节轻微、无违法后果或后果较轻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幅度范围内给予适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指导和帮助市场主体整改。

7.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年报公示、异常名录管理,不断强化企业在经营中的信用意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持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等措施,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对企业因告知承诺不实受到撤销行政决定或者给予行政处罚的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8.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举措。市市场监管局制发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治理,着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督促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存量清理100%、增量审查100%,推动实现公平竞争全覆盖、常态化,切实杜绝利用行政权力干预、分割、封锁市场的行政垄断和设置行政壁垒等行为。聚焦“资本无序扩张、平台二选一、低价倾销、实施差别待遇”等突出问题,加大约谈、教育和惩戒力度,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9.不断优化调解仲裁服务。市人社局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纠纷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市及各区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积极调解,依法仲裁,今年前5个月共办结争议案件1.73万件。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市工商联、企协印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工作的通知》,会同市司法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三、再接再厉,再加力度将企业合规审查工作引向深入

企业合规审查工作是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代表建议主、会办单位将持续推进的长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协调更多资源,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责任,采取更有效措施,推动企业合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1.继续深化“法治体检”活动市司法局将继续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工作,并进行企业合规宣传,联合检察院、工商联等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在涉企立法过程中更加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特别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联合市总工会,为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场法治小讲堂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常态化沟通联系,深化推进万所联万会相关工作,挖掘典型案例,积累经验,为商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2.加大办案力度,扩大办案规模。市检察院将不断完善办案机制,精准适用司法政策,提升办案质效,落实好“依法可适用合规监管整改的都要用”的要求,把合规考察和检察建议两种模式都要用好。突出企业合规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专项合规为重点,全面合规为目标,引导涉案企业找准涉案问题,做实合规计划。结合办案实践,立足武汉实际,针对不同性质和规模的企业,分类制定合规计划模板,提升合规办案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监督整改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把监督“整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督促第三方组织、人员做到“真监督”“真评估”,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运用好具体案例事例,促进行业治理和合规管理,扩大改革和治理效能。

3.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水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企业年报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工作举措。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等地方性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实行常态化管理。

4.规范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处理。市人社局将不断加强劳动争议处置,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非讼渠道促进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员工权益保障责任和规范用工管理。全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积极调解,依法仲裁,通过每件案件的调处,在维护争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知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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