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0210058号建议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根据以上规定,物业企业投保物业管理责任强制险必须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武汉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无设置强制性保险的权限。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