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97245/2020-747080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11-20 15:55
名称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文号
信息公开目录
效力状态
有效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11-20 15:55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在武汉举办的大考之年,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全面开展的重要一年,是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立足新时代推动新发展的起步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全面推进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狠抓落实,奋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谱写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保驾护航。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为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2.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一次不少、一件不漏、一刻不迟。

   3.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推动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常态化制度化。持续贯彻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把讲政治、抓党建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带动全系统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引领形成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强大合力。

   4.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专题学习教育。

    5.坚持不懈推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完善履责纪实和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作风巡查、警务督察,实现对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市律协、各区司法行政相关部门巡查督察的全覆盖。加强“八小时外”活动管理监督,推动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

   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倡导“务实重行”“实心实政”工作理念,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加强对禁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双评议”工作,全面提升数据录入量和满意率。

    二、聚力服务武汉高质量发展

   7.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工作清单,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司法局服务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围绕世界军人运动会、“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自贸区建设、民营企业发展、长江新城建设等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深度挖潜、精准聚焦,加大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力度,为武汉高质量发展作出司法行政贡献。加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行政执法监督,推动涉企优惠政策落地。

   8.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统一部署,持续深化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等专项行动,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开展“法治扶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众倾斜。拓宽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导社区律师进村入户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活动,广泛开展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工作,大力支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成长发展

   9.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围绕三年为期工作目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态势、新要求,在清仓见底、厉行法治、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代理。依法做好深挖、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作,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中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加强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管控帮扶。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法监督问责,严肃查处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腐败问题。

     三、不断提升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10.全面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抓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深化全面依法治市理论研究,推进法治武汉建设规划设计,及时向委员会报告法治武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提请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法治武汉建设的重要事项。加强同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协调小组之间的互联互通,积极指导各区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筹备工作。科学研究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建立完善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评价办法,加强法治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全媒体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武汉建设在全国全省的影响力。

  1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计划和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时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审修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开展立法协商,健全委托第三方起草制度,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规章的解读和宣传工作,提高规章译审质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重点做好我市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所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立法工作与改革相衔接,与发展相适应。实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1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编制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指导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和考核。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积极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的工作机制,完善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机制。规范法律顾问选聘、使用和管理,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和统计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专项检查,制定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见。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提升评查质量。加强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的规范化使用和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举办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培训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武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落地落实,初步形成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的工作格局。

 13.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坚持强化抓手,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组织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普法工作指导督办和检查考核,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过程。坚持突出重点对象,带动全民普法。组织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旁听审判等制度有效落实,发挥法治教育进课堂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微课堂、法治情景剧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宣传+主题”,全方位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深入开展“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系列活动,大力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营企业发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司法部恢复重建40周年、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广场、主题公园、体验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参与全国、省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组织开展基层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比赛等活动,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坚持普治并举,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参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扎实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坚持创新融合,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化拓展公交、地铁、机场电子显示屏和窗口单位、商业等公共场所普法宣传渠道,积极融合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和报刊、杂志宣传功能,深度培育“普法网红”,传播法治正能量,扩大普法影响力。依法正确履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职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

    四、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4.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力以赴“保建国大庆、保军运平安”,加强重点敏感案、邪教、危安、涉黑涉恶类“两类人员”政治教育,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管控,坚守安全底线。狠抓律师重点人教育管理,加强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监督,督促落实报告备案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线上、线下阵地建设,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15.坚决守牢戒毒场所安全底线。全面加强场所安全形势集中研判,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大队值班干警管理到戒毒人员宿舍,机关值班干警巡查到大队”的管理巡查责任制,确保民警直接管理到位。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医疗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应急备勤措施,确保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16.坚决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强力推进电子腕带定位监管模式,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审批等制度,强化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管控,切实防范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加强矫正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加强重点“两类人员”的人文帮扶、教育疏导、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两类人员”,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

  17.坚决维护社会安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深入探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信访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防止矛盾纠纷积累、蔓延、扩大和激化,不断推进和创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深入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依法引导、妥善处置群众合理信访诉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调解等多种手段,认真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五、全面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18.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坚持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为民服务合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三大平台一体化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推动出台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水平、服务流程等标准要素,确保平台高标准运行。建设具有武汉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培育亮点项目,形成品牌效应。

  19.加强律师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执业监管工作。引导律师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动“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社区律师工作,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社区律师法治为民”汇报交流活动。开展“双百”人才培养活动,培养一批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卓越的复合型高层次青年英才律师和领军人才律师。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培育高素质律师人才,打造国际化龙头律师事务所。

  20.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目标圆满完成。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评”监管机制,实现办结案件行政评查全覆盖。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改进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式。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当事人申请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加强残联、妇联、共青团法援工作站建设,积极开展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规范化工作站评选。

  21.加强公证工作。强化公证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激发公证队伍活力。严格公证执业监督和公证质量检查,引领和推动公证行业加强和改进公证质量。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房地产风险等重点领域,创新拓展公证业务服务领域,推动公证业务转型升级。

  22.加强司法鉴定工作。严格鉴定行业市场准入,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退出机制,加快推进资质认定工作。强化市场监管,提高投诉处理规范化水平,加强鉴定档案管理,加快推进文书质量评查制度化、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能力评估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管理,规范涉保类司法鉴定。

  2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好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逐步实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大力加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室品牌。创新“互联网+人民调解”,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扎实做好访调对接试点工作。

    六、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创新

  24.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机构、职责、人员的整合融合,全面规范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动机构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指导各区司法行政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以机构改革为重要契机,着力实现思想大聚合、人心大融合、力量大联合、事业大发展。

  25.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大力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26.深化司法行政戒毒改革。以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建设为中心,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统一戒毒基本模式落地落实。建立“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诊断评估”五大中心,实现实体化运作,不断提高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27.深化社区矫正改革。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积极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深入推进“六统一”工作模式,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个案矫正工作。深化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提高教育矫治专业化水平。规范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管理和运行,实现标准化区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

  28.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将党建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推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建设和党务工作者配备,加强律师行业党费使用管理;实施党员律师“双培养”计划。深入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培育律师调解服务品牌,探索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建立刑事辩护全覆盖律师库,联合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出台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

  29.深化公证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公证合作制改革调研,积极稳妥推进公证合作制改革工作。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优化“减证便民”服务措施,深入践行公证减证便民“十大承诺”,认真落实公证证明事项材料清单制度,积极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

  30.深化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挥司法鉴定行业维权和惩戒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对人体损伤和医疗损伤两类案件委托书季度评查机制,制定《武汉市司法鉴定委托书评价标准》,巩固深化司法鉴定深改工作成果。

  31.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扎实做好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申请和审核工作,加强对已取得资格人员管理和职前培训相关工作。

  32.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队伍建设,加强对司法所经费、信息化设施经费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考核评估,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加强司法所品牌建设,打造汉口北片司法所工作示范带。着眼于打造全国一流强戒所,加强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推进“一局四所”土地置换和规划建设落地。对标上级部署要求,优化调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核心业务指标,实现对各区局、各单位工作的科学考核。

    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33.加快推进“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设。加强智慧戒毒、智慧矫正、智慧普法、智慧调解、智慧公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等应用推广。对标“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要求,完善数据采集和运用长效机制,提高数据采集率、覆盖率和准确性。加快推进司法所工作信息化建设,打造“移动司法所”“随身司法所”。积极推进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完成市局信息化三期项目设计、立项申报工作,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及启动建设工作,同步推进戒毒和社区矫正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34.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干部任职资格测试的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开展任职能力测试。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手段,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矛盾多、困难大和关键吃劲岗位扎实历练。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蹲点制度。

  35.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紧扣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理论武装和履职能力建设为重点,以“纪律作风大整顿、全员岗位大练兵、工作技能大比武”活动为抓手,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落地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岗位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司法局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实施精准培训、按需培训,推广实践性教学,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努力打造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36.维护干警合法权益。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和“六个要件”原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建立不实举报澄清制度,保障受处理处分干警的申诉权利。建立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后续教育管理使用。落实带薪年休假,戒毒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津贴补贴等从优待警政策,做到政治激励到位、履职保障到位、待遇落实到位,为广大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供坚强保障。

  37.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大事要事开展宣传,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声音,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度。深入开展“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最美法律服务人影响,充分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和法治工作者为民服务新作为新担当。

  38.加强舆情引导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负面新闻管理制度,加强舆情跟踪监测,做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切实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和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39.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精准扶贫、信访综治、文明创建援疆、群团、工会、老干、政务值班、政务公开、保密档案、计生扶贫、后勤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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