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97245/2020-796162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5-03-09 17:31
名称
2015年全市律师工作要点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2015年全市律师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5-03-09 17:31

2015年全市律师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律师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为总纲,组织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和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以诚信执业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突破口,强化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业为民、敢于担当、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的律师队伍。其工作要点是:

一、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调动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促进作用。

1、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安排律师积极参与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在现有的社区律师覆盖面的基础上,逐步实施两个延伸,即将律师服务的触角从中心城区向功能区延伸,力争功能区社区有律师进入服务;新城区律师向农村行政村延伸,力争村村有律师进入服务。同时,强化市、区、街(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站点的协调、分配法律服务资源的功能,各律师事务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的工作安排和活动。

2、强化法务工作室的辐射功能。将社区律师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定法务工作室为法律援助工作受援点职能,社区律师在法务室当值时,可以接受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可向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申报,并接受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以确保法律援助15分钟服务圈的承诺实现。认真落实社区律师法治讲座目标,确保法治讲座有针对性、有宣传效果。

3、搭建同心律师法律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以湖北九畴律师事务所法律通为基础,将律师服务模块化实现点餐式服务,推动线上线下律企互动,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编印出版《武汉市同心律师服务团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评析》,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不断增强重管理、重规则、重法治的观念,培养、引导民营企业家依法治企的思维习惯。

4、积极参与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中刑事案件速裁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的相关规定,参与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的中心城区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要加大律师培训力度,积极配合法律援助管理部门建立刑事案件速裁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督促律师认真履行职责、严守执业纪律、提高辩护质量,为刑事案件速裁工作的全面铺开积累有益经验。

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并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发动全市广大律师有组织、分步骤地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全面依法履行职能、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内务科学民主管理等方面发挥推动作用。

5、明确建设任务。配合市、区政府法制部门调查了解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具备律师资格的公务人员,建立公职律师档案,将其列入政府法律顾问的人才库。积极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系,推动其主管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工作的有效运行机制。

6、探索建设原则和方法。按照普遍、有偿、刚性、实务的原则,配合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将本单位具有律师资格的公务人员或社会律师聘请为法律顾问,推动政府在组成部门、街(乡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协以及群团组织,根据其职能要求,由其确定本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责任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意见。适时组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情况交流、工作质量评估,建立顾问成员进入退出的工作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长效健康发展。

7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并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对律师参与信访值班、担任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法律顾问、社区律师、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要积极争取列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律师专业培训、人才库管理、工作宣传等制度,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公信力及服务水平;树培典型事例及人物,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保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律师管理,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环境

加大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倡导诚实守信的执业风尚,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完善优胜劣汰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营造执业行为规范、市场竞争依法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氛围。

8、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相互协作,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充分保障律师的办案知情权(阅卷权)、庭审表达权,规范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与法官的关系,引导全市广大律师依法办案、阳光办案,杜绝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等有损于法律服务公信力现象的发生。协调市公安局监管处试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预约制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切实解决会见难的问题。

9、构建律师执业信用管理网络平台。按照条块结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公开”的原则,建立以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各区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共同参与的武汉市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执业信息查询,执业信用评价等服务,以网络管理推进律师行政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10、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并完善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跟踪、利益分配制度,探索新型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发展机制。第三季度召开全市律师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选具有管理手段先进、管理体系完备的大中型合伙和个人律师事务所介绍管理经验,促进我市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化建设向前发展。各区局上半年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近两年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的制度建设及其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以加强个人所、新建所的管理,提高个人律师事务所、新建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推介先进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切实解决合伙人虚假出资、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在注册登记地以外私设办公场所承揽业务、频繁变更主管部门等问题。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新的纳税办法,依法纳税。市局于下半年对各区局新建的律师事务所和个人所管理工作以及部分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一次抽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11、加大律师(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律师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对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律师执业行为定期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年检考核范围;制定并完善投诉和行政处罚内部程序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适时召开全市律师行业执业行为整顿工作会议,通报查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部署整改措施。

四、以诚信执业教育为核心,打造适应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律师队伍

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以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突破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纳入诚信执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中,推进诚信执业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律师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1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全市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防止西方宪政思潮对律师事业的侵蚀。对于偏离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极少数律师,要通过耐心的思想教育,采取得力措施引导其回归到正确的道路上,确保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执行社会主义法律、履行社会责任。

13、推进律师执业诚信文化体系建设。出台《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搭建网络平台,制定评价标准,强化信用监管、规范奖惩机制等有效手段,促进律师执业诚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的社会信誉。

14、加强律师人才培养。按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要求,建立各类律师人才库,定期登记、更新人才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推介优秀律师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青年律师扶助机制,加大培训力度,采取以老带新的扶持方式,引导青年律师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青年律师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能力,鼓励青年律师通过自身努力不断适应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环境。选拔一批优秀律师参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地方党校、社会主义行政学院的培训,培养并造就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律师后备人才。

15、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健全党组织建设,完善发挥律师党组织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带头引领作用。加强与律师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引导其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同时注重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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