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97245/2020-796157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武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4-03-03 17:30
名称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3 17:30

各区司法局:

现将《2014年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

 

 

 

 

 

 

 

 

 

 

2014年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有效增强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大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水平,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立足职能发挥,进一步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

1、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全市街道和功能区司法所在组织机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办公业务用房、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重点力争确立或提高司法所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业务用房等标准。

2、促进提档升级。按照“一所三中心”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结合司法所建设的实际,在加大基础建设的同时,推动各区在司法所建设上提升规格质量,在工作开展上树品牌、出亮点,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3、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考核评比办法(暂行)》的规定,结合今年新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各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年终考核。

4、推进职能延伸。继续实施“法务前沿工程”,建立健全“法务工作站”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触角向社区延伸,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实现“法务工作站”全覆盖。

二、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规范调解组织建设

5、健全组织网络。重点抓好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并按规定逐步向其他社会矛盾多发领域拓展,实现全覆盖。

6、加强协调指导。理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级指导管理关系,加大与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力度,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管理指导,研究探索行之有效的专家库管理和操作流程。

7、依法规范管理。依照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设置、人员组成、名称标识、调解程序、工作制度、场所设施的规范管理,落实《人民调解员名册》实名登记制度。

三、着眼防调结合,进一步增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

8、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市、区领导重视,适时召开市、区社会矛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维稳工作形势,协调有关事项,制定相应的对策及措施,总结交流经验,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的综合能力。

9、落实排查制度。围绕2014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力争做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乡镇),矛盾不上交。坚持“月排查”制度,针对矛盾突出的重点领域、易发人群和不安定因素集中的地区,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不断提高纠纷调处成功率,努力实现“调防一体化”。

10、推进衔接配合。积极推进在基层法院、基层公安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或窗口,对人民法院和行政部门移交、委托的纠纷进行调解,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探索运用联合调解、综合调解等新模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构建“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11、提高调解质量。开展“人民调解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坚持质量为本,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的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实施意见》,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规范化水平和司法确认率,并以此为契机,适时组织对全市重大疑难纠纷案件调解情况及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评查。

12、培育调解文化。结合工作实际,挖掘、整理和培育本土调解文化。利用各种宣传阵地,传播人民调解文化,努力营造“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人民调解文化氛围。

四、自律监管并重,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能力

13、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受案收费、文书档案、内部管理、执业文书,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加强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和审批管理。不断强化执业纪律、提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净化执业环境,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群众投诉率。

14、延伸服务阵地以服务民生、服务“三农”、服务弱势群体为重点,积极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拓展领域,发挥优势,努力缓解基层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确保每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完成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切实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作创新发展

15、落实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专业调委会首席人民调解员、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人民调解员选聘力度,落实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作报酬有关政策规定,完善人民调解办案补贴“以奖定补”工作制度。

16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大练兵活动”适时统筹安排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17完善数据报送。建立科学高效的三级数据统计上报机制,做好司法部基层工作数据平台填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真实。要求各司法所严格落实每月例会制度,指导督促社区村调委会做好纠纷统计上报工作,不错报漏报。加强对数据的汇总分析,为指导基层工作和上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18、总结推广经验。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适时确定专题,集中研究共性问题,总结推广创新经验。深入挖掘基层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推动基层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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